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档案局,省档案馆,省直机关各单位档案部门,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22〕191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为履行了立项与结项程序的非涉密科技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奖励范围,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查验收。
二、工作安排
本次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1.saac.gov.cn)进行,成果单位须在9月30日前通过平台完成申报单位账号注册和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逾期将无法进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对照成果要求积极申报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成果既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要求,又兼具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省档案局将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要求,筛选把关后择优向国家档案局推荐。
联系人:省委办公厅档案宣教处王清洁
联系电话:0731-81128327